三、来者不善(1 / 4)
“抓的。”
“你小子可能耐了!”
看着林巍,林良侯觉得挺顺眼,想起了前世的死党,林巍比起发小更文气善良:“我想去镇子上,做牛车没钱,能不能借我几个铜板?回来加倍还你。”
林巍发现他背着背篓,笑:“我都好长时间没见油水了,你这野鸡子新鲜,搁在城里得九十个铜板一只,就要我几个铜板?”
林良侯说:“不是要,是借的,野鸡是感谢你爹送的。”
林巍露出一口大白牙:“行,你小子终于振作了,你等着我进屋去拿钱。”
林良侯脑子里回忆林巍的记忆,模模糊糊的,不太清晰,反正顺眼。
林巍也觉得林良侯顺眼,给了他十个铜板:“别被人给糊弄了,来回六个铜板就够了,四个铜板你帮我一支小号毛笔回来。”
林良侯笑:“那我可不还了,当跑腿费了。”
林巍大笑,豪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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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市口的牛车有三两,专门载客用的。
林良侯花了三个铜板子上车,又被人可怜嫌弃了一回,倒是没人坑他。
镇子和比现代的县城要大些,街道两旁古色古香,有些梦回大唐的错觉。
问了路人,走进一家看起来高档的酒楼。
账房像是林良侯欠了他一万两银子似的摆出讨债鬼的架势撵林良侯走:“滚滚滚!叫花子滚远点!”
林良侯看一眼他身边的掌柜,背篓都没拿下来,转身就走。
这样的地方也不会给什么好价钱。
“等等——”
林良侯停住脚,那掌柜的看他背篓:“你是哪个村来卖货的?”
“林家村。”
“拿来瞅瞅吧,总得看看货色,我们酒楼不收劣等的。”掌柜的眯着精明的眼。
林良侯默然,把背篓里的野鸡挑了挑,跳出那只最漂亮的,装逼的给掌柜看:“这毛色少见,能做观赏鸟饲养,除了爪子有点伤口,别的一点没伤。”
掌柜的看了不动声色,怪里怪气:“好野鸡也得好人卖,你说不出它的价值,就算给了你也是白搭。卖不上价啊。”
林良侯懒得和他废话:“不收算了。”
收回野鸡,掌柜没想到他这么硬,直接按住他要收野鸡的手:“嘿嘿,小胖哥,这样,给你这个数,一百文钱一只,怎么样?你有多少我收多少!”
林良侯感觉有点不值:“算了,我去别的地方问问看,谢谢。”
“你想要多少钱啊?”掌柜的满眼的‘穷酸农民一个,真贪财’的鄙视表情。
林良侯深吸一口气,忍住想要把他头打爆的冲动,离开酒楼。
去了对门不远的小饭馆儿。
饭馆的老板是个小哥儿,干练秀丽和夫君一起开馆子。
看见林良侯的野鸡和野兔十分满意,那掌柜还给他倒了杯茶:“野鸡那只红羽毛盖身子黄顶儿的,我给你二百个铜板,剩下两只都是普通野鸡子,看你庄户人家不容易,一只算九十铜板,野兔四十个铜板一斤,夫君啊,你来称量一下。”
“一只四斤八两,一只五斤,算十斤,四百个铜板。”
掌柜小哥儿利索的数了八百个铜板用绳子串好给林良侯,可亲活泼:“野鸡子三百八十个子儿,野兔四百个子儿,一共七百八十个子儿,您收好。”
“谢谢。”林良侯捧着这么多钱,一时有些激动。
“我还有只狼獾,掌柜的收不收?”林良侯觉得这人靠谱,干脆一口气给他好了。
掌柜的和他男人来看看,很实在善良的委婉:“这东西肉不好吃,但是皮子卖的贵,油脂卖的也贵,你不如去卖给杂货店,他们收皮子,也收活物。”
林良侯按照掌柜的告诉的,找到了南北杂货铺。
门口伙计忙碌中看了林良侯的狼獾一眼,叫出老板。
“我姓邓,听说你有活得狼獾?”一身丝绸的青年摇晃折扇问。
林良侯能闻到他身上高级的熏香,有点羡慕惆怅:“我有。”
青年看了他背篓里打颤还低吼的狼獾,脑袋缩了一下,啧啧有声:“难得,如今来换的狼獾,都是死的,毛皮也破了不少,你这只不错,虽然屁股哪儿也坏了一点,不打紧。”
“我这儿童叟无欺,死的一只也给三两银子,你这只不错,给七两,本来可以给十两,但狼獾皮毛有损,上不来价,记住以后打腿,或者用陷阱,才能卖的高。”
伙计拿来七两碎银,林良侯无惊无喜的接过。
邓老板笑:“有一点意思,这位小爷是个见过世面的,嫌弃七两少?”
“不少。”。
要是他自己扒了狼獾的皮,脂肪熬成油膏,单单是脂油膏就能卖几两银子,皮毛更不用说。但林良侯没啥后悔的,总得有个敲门砖知道以后怎么卖,值了。
邓老板耸肩:“我这活的只按活物价儿出,你要是扒了皮完整高规格,熬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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