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癖好(3 / 4)
时候老不懂,女生为什么爱玩娃娃,还总给换衣服,这有什么好玩的?林耀跟我说,这就跟我们玩游戏买装备屯皮肤一样,图个厉害,能炫耀,我当时觉得挺对的。后来发现也不是,我就是觉得你漂亮,所有好看的我都想给你买,不想炫耀,想一个人看。”
方杳安说,“我没有那么漂亮。”
季正则像听不到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我问林耀,问他你漂亮吗?他说漂亮,我打了他。我又问了一遍,他说不漂亮,我又打了他。”
“你疯了?”
季正则笑出来,眉眼两弯,俊俏又痞气,“我也觉得。啧,你这么漂亮,他要是觉得你不漂亮,那不眼瞎嘛,该打。可是他要觉得你漂亮,呸,他凭什么觉得你漂亮?”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季正则,“你脑子确实有点问题了。”
“可能吧,你能治吗?”
“我能直接把你治成脑瘫。”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季正则哪个点了,他突然绷住,倒在床上笑个不停,笑得太过夸张连床都跟着震。
笑真的是能传染的,方杳安本来不想笑的,看他笑得没完没了,不知道怎么也跟着笑了。笑到最后捧着肚子蹲在床尾,眼泪都出来了,他从没这样大笑过,还这么莫名其妙。
他竭力平复下来,问季正则,“你到底在笑什么?”
季正则摇摇头,满脸无辜,“不知道,你干什么我都觉得好笑。”
没有任何一个人从他身上发现过搞笑天赋,“什么?”
“你现在在我面前跳个兔子舞,我都能觉得你是个舞蹈天才。”季正则半低着头,自嘲似的笑了一声,“挺没救的是吧?”
方杳安顿住,眼神闪烁,嘴巴动了几动,“我不会跳兔子舞。”
季正则蹲在他面前,把脸埋在他膝盖里又笑了一会儿,去握他的手。皓白柔腻的手腕像葱根一样漂亮,红色的手绳松松地系着,随着摇摆微微晃动。
季正则亲在他手腕上,指腹沿着红绳来回摩挲,眼波温柔,“真漂亮,你漂亮,它也漂亮。”
方杳安看着他发顶,“漂亮的人多的是。”
“你最漂亮。”季正则仰头看他,神采流转的眼瞳里像镶着两颗色泽温润的琥珀,“你那时候跟我说,我这辈子会遇见几千万个人,你只是最普通的那个。我心里想,什么最普通的那个,我就算遇见几千亿个人,你也是最漂亮的那个。”他微微笑起来,难得的内敛沉静,“我知道世界很大,人很多,可你为什么总想我会喜欢别人,你怎么不想,世界上这么多人我偏偏就喜欢你呢?”
方杳安心像在横跳,横冲直撞地快要击破胸膛,有一种血液倒流似的窒息感,地平线在视点里疯狂摇晃。
他又想问季正则,你对我无缘无故的喜欢到底来自哪里?可这个问题他问过太多次,他自己都觉得无趣又毁气氛。
可是他怎么能不问?年少时兵荒马乱的心动来得太轻易,他从始至终只当季正则爱他这张脸。但一张脸的保质期能有多久,他今年三十三了,他还能再“漂亮”几年。
这种跗骨之蛆般的不安时时刻刻蚕食着他的憧憬,每次当他被那种纯稚狂热的喜欢冲昏头脑时,这堵源于自私的理智高墙就向他亮起警钟。
其实他问了季正则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在季正则的观念里,喜欢就是喜欢,他哪里知道喜欢一个人要陈列这么多理由,这明明是种无法预知的不可抗力,却硬要逼他说出个起承转合。
他带着玩味兴致勃勃地追求这个沉默枯燥却秀致漂亮的高中老师,结果却是自己一脚踩进沼泽里,弥足深陷不可自拔。
方杳安抚摸着季正则年轻英隽的脸,沉醉而温柔,他低下头,轻柔的吻落在他眉峰,眼睛,鼻尖,他含住季正则的嘴唇迂缓地舔。
季正则只睁着眼睛愣了两秒,就反客为主,一把将他抱到腿上,扣着后脑激烈地吻上来。方杳安环着他的脖子,和他舌面交裹,粘腻缠绵的吸吮声炸在耳边。
季正则含着他的耳朵搅弄,牙齿扯吮他薄嫩的耳珠,湿热的吸吮让他骨头发软,红着两腮,攥着季正则的衣服哀哀地喘。
喝醉那晚他说的全是真的,他喜欢被季正则吻,被抱,被舔,被操,性爱里季正则所有狎昵的粗暴和温柔,他都喜欢。
他忽然想再醉一次,那样他就能说出好多自己都不知道也不承认的实话。
季正则的吻落到他侧颈,灼热的呼吸快要烫伤他,两个人紧拥着星火燎原的热起来。他自己脱了衣服,季正则一哺一哺地咂他奶尖,小肉粒被吃得红嫩挺立,乳晕都鼓起来。
他意乱情迷地开始呻吟,浑身滚烫,方才还自以为是的理智顷刻间被情欲的火灼烧殆尽,像个不堪一击的笑话。季正则的手抚探进他腿间,他仰着脖子敞开双腿,被少年宽热的掌心贴着肉摩挲的每一刻,都叫他濒死般放荡的愉悦。
他一瞬间淫聩地想,死就死吧,他做好了过把瘾就死的准备。
季正则撞进来的时候很疼,方杳安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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