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2017年8月10日:警官与再次强奸(2 / 4)
【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2:00】
从强奸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2个小时。
「我要在初中生的小穴里射精了!」
「呜咕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哈嘿……哈……哈ーー……」
「呼……瑠奈酱还活着吗? 不用负任何责任可以随时内射和强奸的女孩子就住在我家附近,真的是太好了! 如果又想要内射的话就会来找你的! 拜拜啦!」
浑身沾满精液的瑠奈倒在了满是精液的地上。连续12小时没有丝毫停顿的侵犯,而且还被皮带鞭打,被拳头殴打,被踹,被踩,要是普通的女孩子就算死掉也不奇怪。由于有老婆婆施加的使身体快速恢复的诅咒,即使是极限状态也可以勉强继续维持生命,所以不管怎样我现在还活着。正字的个数是,口交14个,也就是70次,阴道插入数16个,也就是80次。今天我一天达到高潮的次数,可能超过1000次。
到了这个时候,男人们总算也开始回家了,现在只剩下最早侵犯我的6名流浪汉。他们居住在这里,所以不会离开。但是,这6人的性欲好似无穷无尽,现在依然干劲满满。
当流浪汉们想要再次一口气轮奸瑠奈到爽的时候,对瑠奈来说脱离当前困境最好的机会来临了。其实,当瑠奈在公园被流浪汉袭击然后连续12小时被轮奸期间,瑠奈一直都在注意着公园设置的公用电话的位置。可是,被男人们包围狠狠地踢踹时,因为疼痛而动弹不得,没有接近那里的机会。现在公园里只有6个人,而且从瑠奈所在位置到公用电话的一条笔直路线上没有任何人。流浪汉们也根本没有想到被那样狠狠地凌辱虐待的少女,居然还有逃跑的计划和运动的体力。
我现在跑的话,可以到达公用电话那里。再拨打110报警应该还来得及。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被男人们抓住,肯定要有逃跑的惩罚吧。我已经不想再体验腹击交的痛苦了。到警察来之前,还来的及吗?
假设在那之前,警察刚好赶到,把今天侵犯了我的男人们以强奸罪或强奸致伤罪等罪名逮捕。但是,那是因为被老婆婆的诅咒:(无论怎样侵犯我,也不会对自己不利)洗脑的结果。而且,在看到我的脸之前,那名流浪汉明明只是想把我掉了的钱包还给我的。
我不能断言说我自己不痛苦,我也不怨恨将我肆意玩弄侵犯的男人们。但是,对他们来说,如果是因为被人洗脑而导致犯罪行为的话,即使符合法律之下所规定的平等原则,也是不公平的,让人觉得可怜。就我而言,如果因为连我本人都不认为这属于犯罪行为的原因而被逮捕的话,果然还是有些不讲道理吧。
所以,我并不希望他们因为此事而被逮捕。但是,即使我不想起诉他们,强奸致伤罪也属于非亲告罪(亲告罪:被害人不提起诉讼,就不予审理的案件),恐怕流浪汉们还是会被起诉吧。在那种情况下,到底错的是谁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轮奸我的男人们也是被洗脑的受害者。对世界施加诅咒的老婆婆,还是知道强奸是因为诅咒的原因,但依然依靠警察将男人们和刑法联系起来的我才是加害者呢?
不,即使事情变成那样,即使我是加害者,也不能在这里被人奸杀。如果我死了,就没有人能出示老婆婆存在的证据了,也就没有人能向社会呼吁流浪汉无罪了。所以,我首先要得到来自警方的保护。之后,再考虑如何证实老婆婆和诅咒真实存在的证明方法。
瑠奈在心中对流浪汉们小声念叨着对不起,在男人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一瞬间,向公用电话飞奔而去。
咕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好痛好痛好痛好痛!!
我一站起来,全身各处的肌肉都在发出悲鸣。确实有哪里的骨头断了。腹腔中的内脏也感觉十分痛苦。但是,现在不跑就没机会了。
「喂!可恶的小鬼跑掉了,快追!!」
「区区肉便器居然敢逃跑,开什么玩笑啊! 贱货!现在不立刻停下,老子真的打死你!」
等到男人们发现瑠奈已经逃跑,慌慌张张的想要追上来时,已经晚了。瑠奈就算在田径部里也是跑的最快的。
总算是到达了公用电话所在位置。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但拨打110应该是不要钱的。
我按下左下方的红色紧急按钮拨打110,男人们离我越来越近。
「这里是110,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立马就有人回话了。
「我正遭到男人们的袭击,现在总算是逃出来了。地点在草津东市谷街的××公园……呀啊!」
嘠锵(挂掉电话的声音)~
「混蛋!到底想跑到哪里去啊!臭小鬼!啊啊!?」
因为被男人们追上了,我只得挂掉电话。但是,传达到了。虽然不知道传达的公园位置是否正确,但是因为我是用公用电话报的警,那边应该马上就能查明具体位置。然后就是在警察来之前,我必须坚持住。
瑠奈蹲在地上,采取在腹击交拷问之后像西瓜虫一样把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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