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逢人就说是自己的新娘(1 / 4)
蒲覃x柳亦 忠犬侍卫x落魄千金
蒲覃生性寡言,因为他五岁的时候被人追杀,躲藏时他害怕忍不住抽咽吸了一口气,父母被发现了,他们死在了他面前。
后来他在乞丐堆里混着,每天靠翻找垃圾堆里的剩菜剩饭活命。有时和人争食,有时也和狗争。
他年纪小,身体弱经常被揍得浑身青紫,快要断气。他却没说过一句话。
蒲覃到底是幸运的,12岁那年他从土匪手里救出了一个可怜的小姑娘。没想到这个小女孩是丞相府的千金。
这位千金大小姐偏偏还看上了他,小小柔嫩的手不知哪来的力气,死死抱着他的腰不让他走。
那双大大的清澈的眼睛看着他。“留下来,我养你!”
丞相正也头疼,想给女儿选几个死士侍卫在身边,她却一个瞧不上。正好来了一个少年,目光足够锋利,虽然没练过武,但看得出会是个好苗子。
“你愿意留在丞相府吗?只需保她平安。”
于是蒲覃做了这位千金小姐的侍卫。
以前我对蒲覃说过喜欢,他说“小姐今天似乎心情不错,戏园唱的戏好听吗?”
现在我对蒲覃说“我喜欢你。”他说“小姐不必妄自菲薄。”
从被满门抄斩后,我就已不是他的小姐。
不再是被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
我沦为了卖唱的歌女,下贱又不堪。
他却仍然和我保持着距离。
一次他对我说“晚安”后,我拽着他的手,扯下了自己肩膀的衣服,露出一片白皙。
我在他耳边漫不经心地吹了一口气,香吐兰芳。尾音微微翘起,用着别人口中最诱惑的声音。“蒲覃~我好喜欢你。”
蒲覃是个很纯情的人。以前他看见我的脚都会脸红,几个时辰不出现在我面前,非要我把鞋穿好。说我一个姑娘家不能随便让男人看见脚,只能给未来的夫君看。我躺在他背上在他耳边轻轻道“我现在不就在我夫君背上吗?”
他的耳朵瞬间红了,脸也红了。还差点把我摔下去了。我不高兴了,为了哄我,他只能晚上给我讲以前不愿意讲的故事。
现在他分明呼吸已经变得沉重了,却面无表情地和我拉开距离,脸都没红一下。对我道“您不必如此。”
“呵。”我轻佻地笑“我早就不是以前的千金大小姐。只要在我身上肯花钱,谁让我陪他睡都行。”
蒲覃皱了皱眉,脸更冷了。“您好好休息。”说完他转身就走。
我盯着他的背影,分外不忿。平常人想让我陪睡,我还不呢。
我打开梳妆台,里面一片夺目的金银珠宝,价值千金的一大堆。
良久总结出一句话:蒲覃养不起我。
大不了...他从从我,我养他也不是不可以。
可他又拒绝我。
叫我自己好好收着。
当作以后的嫁妆。
我当了歌女,就没想着再赎身出去,因为赎身费太贵了,我这一柜子里的都抵不上。可能等我七老八十了,我就清白了。
清白......
我弹着琴,一想到清白二字,一走神就弹错了一个音。连忙起身向客人道歉,客人叫饶我非饮几杯酒。我娇笑着赔罪。
最后我强撑着精神,走了出去。碰见了归来的蒲覃,他一身黑衣,身材健壮挺拔,脸却长得俊俏非凡,五官立体锋利。
我盯着他的脸,突然扑进他怀里。蒲覃为了稳住我,只能抱住我的腰。
我的头晕乎乎的,向他撒娇。“你今天又回来好晚。天都黑了。”
“嗯。”
“你去做什么了?”
“买吃的。”
我才闻到了他怀里淡淡香甜的糕点味。我正高兴,想到什么又不高兴了。
“你不要再去买这家点心了。”
“为什么?”
“哪有这么多为什么!”明明是我扑进人家怀里,又把人家推开。
我嘟着唇,气呼呼的。小姐脾气又上来了。
“你喜欢。”
蒲覃话音落下,我的气顿时跑了一半。没什么底气地说“...那...那也不要。我不喜欢了。我现在不喜欢了!”
我说完就跑了。不让他看见我脸上的红晕。但我心里还是不高兴。微微的酸涩。
我前天去那家点心铺,看见了蒲覃。铺子的主人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是个清白身,还未有婚嫁。我看见那姑娘对他笑着,满脸羞涩,眼里柔情似水,藏不住的心悦。
他们站在那,郎才女貌,黑衣和白衣相配极了。
我差点咬破了手中薄薄的红纱衣。
每天我都找不到蒲覃的身影,每次他都要去这家铺子给我带点心。该不会就是为了见这姑娘。
这姑娘够漂亮,又是个手艺人,清清白白。
蒲覃这种纯情传统的人说不定就喜欢这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