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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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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听演唱会,说罢就拿出两张票放到我面前——是他最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

我跟他什么关系,他邀请我还要搞弯弯绕绕那套,说是什么认识的人送的票,不去嫌浪费。我看着票上的vip座次,黄牛票快炒成天价,面无表情地听宋清寒说完,彻底绷不住笑,问他:“哥,手速挺快啊,几秒抢的?”

宋清寒还在装腔作势。

“说吧,想要老公给你什么。”我朝他眨眨眼。

“想要老公爱我。”他接过我的话,语气自然,我笑得眼泪都快飞出来。

“这个你已经得到了。”

玩笑开完了,宋清寒才告诉我:“怕你最近太无聊,想陪你散散心放松一下。”

其实有宋清寒在,我就永远不会沮丧——既然他不懂这个简单的道理,就只好我在未来几十年里用行动来证明。至于现在,要是告诉他,他又要得意好久。我才不给他嘚瑟的机会呢。

我一直都想了解宋清寒的喜好,分担他的喜怒哀乐,有这样的机会自然不会拒绝。

演唱会地点在隔壁市,面对宋清寒我的行动力一向很高,周末早晨就乘高铁出发。而这一次我不再是独自一人,我想念的人就在身旁。高铁驶过隧道,光影明灭,我靠在他肩上,他的脸被手机照亮,立体又好看。

时间尚早,我就和他在市中心闲逛,途径一家银器店。我让他门外等着,不许他跟进来。宋清寒就靠在门外等我,时不时和我对视上。

最后我挑了对戒指,两枚的纹路恰好能合在一起。我把盒子藏进包里,假装什么都没买一样走出门,牵住他的手,状似随意道:“走吧。”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唯独我的恋人依然熟悉。在这里我们可以随便牵手,不用担心被人撞见。我对宋清寒的爱每天都在到达新的峰值,日复一日,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加爱他。

和宋清寒想象的不同,我并不反感现在的生活。如果我能和宋清寒考到一座城市,就可以和他永远快乐下去,这就是我努力的动力。

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我们早早去到场地等进场。夜晚大幅度降温,室外风大,吹到身上刺骨的冷。宋清寒的外套落在了车上,我看他穿得单薄,就把自己的脱下来给他,他死活不要,被我凶了两句才听话。

我们坐在视野最好的区域,宋清寒披着我的衣服,头发被风吹起。宋清寒说他小时候就想要去现场,每次他父母都以功课没做完拒绝他。后来他自己偷偷买了票溜出去,当天晚上就被宋绝关在门外。那时的宋清寒脾气也倔,不让回家就跑网吧过夜,那之后宋绝一个月都没让他出门。

“后来我有机会了,却没有那种期待的心情了,”宋清寒看向我,“我现在才发现,和喜欢的人一起完成心愿有多快乐。”

我把玩着手里的荧光棒,看它亮起闪烁的光,勾住宋清寒一根手指,“幸好你遇见了我,你想做什么,我都和你一起。”

演唱会直到十二点才结束,我们跟着人流往外走,这个点没高铁,就找了家酒店凑合一晚上,第二天再回去。我等他洗完澡出来,早上买的那枚戒指放到他手心,搂住他的脖子,“就当我提前向你求个婚,以后再给你买带钻的,你要多大都行。”

我拿起戒指给他戴上,修长的手指戴什么都好看,我仔仔细细打量一番,絮叨着说:“收了我的戒指,以后就不许离开我了。”

“好。”

“还有就是,”我的声音不自觉地小下来,耳朵发烫,“我包里带了套和润滑……”

宋清寒突如其来的吻将我最后的声音吞没,我抱住他,听见他一遍遍地说爱我,每个字都直直戳进我心里,千般柔情万般蜜意。

我想,我快要幸福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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