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空宅(2 / 2)
去,终究不是个办法,哪怕再拖一两年,终究也是要出嫁,推得太久,那边着了恼,再嫁过去也未必有好日子过,虽然是关心妹妹,可是她毕竟在那一家生活,娘家难免有心无力。
可是就在这个当口,太平军来了,来到这里就要求女子们放脚,说缠足是“妖风”,还说“若是继续缠足,就要砍去双脚”,这条禁令其实执行得并不严格,毕竟缠足这种风气实在扎根太深,男子剃发蓄发都在其次,但是女子的脚就特别重要,仿佛是所有天理人伦都寄于这一双双小脚上,抵制相当激烈,若是女子真的不放足,也未必就遭受那样严峻的刑法,可是杏姑却急急地放了脚,弄得和那些广西客家妇人一样,其实也不完全一样,毕竟缠了多年的,再放开也不能复原。
当时杏姑放脚的过程那个苦啊,异常疼痛,她自己说,“比缠着的时候还疼”,自己很是劝说她,“那么就不如不要放了”,不过杏姑咬着牙,“还是要放,这兵荒马乱的,若是不放开,将来逃难也为难。”
此时想到杏姑的这句话,黄品贤便不由得想到自己的母亲,母亲也是缠了足的,她缠足的年月很深了,不比杏姑年轻,还能恢复一些,母亲是不能放足的了,如今这样遍地烽烟,她那一双小脚,能够逃往哪里去?
湘军来到九江城下,已经是腊月底,马上便要过年,虽然是在战争之中,可是林珑也尽力要让这一个除夕与平日有所区别,于是这一天的晚饭,便有一大碗红烧肉。
林珑和黄品贤相处了这么久,比较好的一点是,两个人饮食的口味相近,都能吃辣,毕竟是邻省,湘菜与赣菜虽然并不全一样,毕竟也有近似之处。
林珑非常喜欢吃红烧肉,曾经和黄品贤夸口:“我们湘阴的红烧肉乃是一绝,尤其是加了樟树港的辣椒,那种味道,简直别提了,世上独一的美味。”
黄品贤对于红烧肉,没有特别的眷恋,当然他也不是一个口味清淡的,只是鸡鸭猪羊一视同仁,有什么就吃什么,不会特意去追求某一种食物,林珑曾经问他最喜欢吃的是什么,黄品贤想了一想,“烧皮蛋,拿来拌饭蛮好”。
林珑想了一下,味道似乎确实是不错的,自己从前吃皮蛋都是凉拌,皮蛋拌豆腐,或者直接加了热油和辣椒来拌,倘若是猪油烧皮蛋,确实会是另一种滋味,用来配饭很是不错。
黄品贤这是第一次和林珑一起过节,事实上,几年来第一次有过除夕的感觉,太平天国五大节日,正月十三天兄升天节、二月初二报爷节、二月二十一登基节、三月初三爷降节、九月初九哥降节,都是很隆重的庆祝,原本的中秋除夕反而淡化,到后来又增添了七月二十七东王升天节,不过那已经与黄品贤无关,他当时已经在湘军营中了。
去年除夕,他是在伙房做事,当天完事之后,伙勇们一起吃饭,说着一些“来年高升,恭喜发财”的话,不过自己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觉得坐在一群湘军之中,很有些给人向外挤出去的感觉,两边如同水与油一般不可融合。
可是如今,他是与林珑共坐,林珑对于他,当然也说不上是怎样亲密,只是毕竟相处了这么久,而且林珑一直以来的态度,毕竟是相当亲近的,所以虽然这种气氛有些古怪,然而终究是有一种温情在。
两个人对坐吃饭,林珑笑嘻嘻地夹了一块酱红色的五花肉到黄品贤的碗里:“快吃这肉,下饭最好了。”
黄品贤略有些不自然地说:“我自己来。”
红烧五花肉确实好下饭,丁泰的手艺很是不错,炖得酥烂,肥肉的色泽如同琥珀,夹在筷子间,颤颤巍巍,尤其又加了辣椒,口味很是刺激,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林珑笑着说:“可惜梅先生没有这样好的口福,硬是沾不得辣味。”
梅标真的是有些辛苦,一个绍兴人处在一群湖南人之中,吃饭是个大问题,起初看到菜碟里一层的辣椒,红彤彤的,梅标的眼神都直了,到后来谭振庭的伙勇专门给他另外做饭,倒也不是浙江口味,只是湖南菜里面不放辣椒,梅标总算是吃得下了。
因此梅标对于太平天国,很是吐槽的一点就是:“那班广西老贼,每肴必加秦椒,苦辣棘喉,她人不能下咽。”
林珑身为湖南人,倒是没有觉得怎样被伤到,毕竟“辣”倒也是罢了,重点在于“苦”,又苦又辣,确实是很难适应的。
黄品贤也是微微一笑,和林珑这样一起过节,感觉意外地居然还不错,因为有林珑在这里说这说那,对亲人的思念总算没有那样焦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