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记》(1 / 2)
(1)
我自从来到这里也已经很久了,可每天繁忙的军务让我无暇去探索这片繁茂的热带丛林。
即便如此,我也还是硬生生从本就不多的休息时间里挤了一些出来,用来探索和观察那些长在丛林中的珍稀植物们,我也希望能发现新的食材。
而在不断的积累下,我逐渐摸清了这杂乱丛林中的线路。
星期天下午,我们团长要去接待贵客,于是我们就有了长达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于是我就照常去了林子里。
正沿着下过雨的斜道上下来时,一条由浅到深的滑痕引起了我的注意,滑痕一直蔓延到下面茂密的草丛中。
我不由得提高了警惕,顺着这条滑痕的边缘下到下面,发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那。
而当我把他翻过来查看时,才发现他竟然是大陆上有名的大盗——赫洛斯-安格斯。
(2)
在乡村执行任务时,意外遇到了正在离家出走的贵族少爷——赛西亚-格林多尔,他看起来十分落魄,可那双眼睛却像一匹孤狼一样充满警惕,锐利且危险。
他身边没有侍从,整个人灰溜溜的,瘦得变了形。却也顽强的从帝都一路流亡过来。
我尝试把他带回到我们的驻地,而他拒绝了,说自己没有必要与一群粗野的兵人在一块。
他以一种与生俱来的高傲气说了这话,我却看得一清二楚,他的拳头在说话时握得紧紧的,他不愿意让自己失去尊严。
而当时距离我离开这个驻地还有四个月,于是我用自己的钱将他安置在一个乡村旅馆里。
他却不小心会错了意,以为我在羞辱他,气的脸通红,我只好解释说只是不想让他一个人在外面游荡。
他迟疑了很久,但还是住了进去,我很高兴,他不再需要过这样的生活了。因为我准备去和团长报告这件事,好让他能早些回家。
我们朝夕相处了四个月,每天我都会趁空闲时间,自己做一些家常菜带给他。本以为他不稀罕平民的食物,但是看他吃得很香,我放下心来。
在我们分别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还会来找我的,而我只是点点头,没有把这番话记在心上。
因为我只是个普通的士兵而已。
(3)
军队里的新元帅——修亚-塔克里安与我是旧识。我们在不同的收容院长大,一同进入军校学习。
相遇时,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很瘦,听说经常被那边的小孩子欺负,我去见他的时候,他躲在他们院长的身后,探出一个酒红色的脑袋出来看我。
他长得漂亮,是少见的俊秀孩子。他有着一种坚强的品质。
他比我小五届,但是年纪轻轻就战果斐然,成绩优异,被派往前线去战斗,连连获得胜利。不久就成为帝国最年轻的元帅。这多么让人为他自豪。
他生在一个落后的地区,他的母亲与现在的塔克里安老元帅在年轻时在军旅途中相爱,后来他母亲有了他以后就离开了元帅,而元帅也回到家中结婚。
母亲死后,他被收容院院长收养,然后不知道有谁走漏了风声给元帅听,元帅就决定把他接回家中。
他被认回家时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好在他头脑灵活,处事机巧,能力也过硬,硬是稳住了自己的低位。
也许是缘分使然,我竟然在我服役的军队里再次见到了他,经过七年的离别,我们又聚在了一起。
他经常来找我一起喝酒,我们就像以前那样聊天。我毫不含糊的称赞他的过人之处,而他只是用那双酒红色的眼睛看着我,热烈又真诚。
(4)
过了快七年的军旅生活,我们终于回到了帝都,去参见我们的新王——理查德-佩多斯。
虽然年纪尚轻,但早已拥有全国的拥戴与支持,人们评价他,无不用最华丽最优美的言语。人们赞颂他,无不充满着敬佩与尊敬。
说来巧的是,我曾有幸与这位帝王共处一室。那是他在18岁时,他主动请求进入军队锻炼自己,于是他来到了我们军队里,而且被分配在我们的宿舍。
由于我们宿舍里都是些粗俗的汉子,我有些担心他会不会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让人意外的是,他用他那过人的个人魅力,成功俘获了大家的心,使他们对他尊敬有加,更加亲密起来了。
他常喜欢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坐在我的桌前,感受我桌子上方小窗吹来的微风。
起初我以为他是喜欢这块地方,就提出要和他交换,他却摇摇头,看起来很开心。
(5)
呼吸着乡下清新的空气,我只觉得心情舒畅。
我在离开军队后到乡下开了一家小餐馆,尽管餐馆里只有我一个员工,可凭借在队里锻炼出来的厨艺,大家都挺喜欢来我这里吃饭。
本以为我将一直持续这样的生活直到我老去,可某天,邮差手里拿着四封不同寻常的信来的时候,我意识到了,也许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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