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1)
手的触感很热,章明骁起身发现人没动静,才反应过来人病了。
方林旭说要走,原先聚在一起的人通通作鸟兽散,领头的不在了,大家都另觅出路,他们很大一群人都是学生,高中读得乱七八糟,逃课出来跟着方林旭混吃混喝,四处作恶,方林旭走了,他们也要应付高考,去选择自己的出路,另一群不读书的跟温长迢相处也不好,方林旭要走,他们老早就看出了苗头,到了时候跑得比谁都快。
最后守在这老城区的,只有被所有人遗忘的温长迢。他打从记事开始就在流浪,在天桥乞讨,做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之后越长越大,想去打工,但年纪太小又没人敢用,再到后来遇见了方林旭,就一直在这一片长大,从少年到十八岁成年,温长迢学会了打架抢劫偷窃,是坏事,但他很快乐。
“旭哥……”
章明骁看着温长迢慢慢睁开眼,夕阳落进地上湿汪汪的水洼,给温长迢留了一身的红。
“我存了很多钱……是要送你的结婚礼钱……”温长迢坐起来,风窜进来让他一哆嗦,他伸手抓住章明骁的衣角,仰头看着章明骁,眼眶通红,“我同意你和单蓝结婚生孩子……我会听你的话,但是你能不能……不要走?我就……就在这里,偶尔去看看你就行……好不好?”
章明骁贴近了点,让摇摇晃晃的温长迢靠在了自己身上,明明晕得头重极了,却还是抬着头,迫切地等回答。
章明骁摸了摸温长迢的后背,是湿的,这楼里湿气重得厉害,温长迢本身营养不良,再加上这样的环境,根本不行。
“方林旭会和单蓝结婚生孩子,”章明骁平淡开口,“但他要走,也不会见你,他不要你了温长迢。”
章明骁做好了要被打的准备,但温长迢只是怔怔看着他,红色的眼尾开始流泪,从一滴变成无数滴,极度压抑的哭腔变成残缺不全的音调,头终于抬不住了,埋在章明骁怀里,眼泪鼻涕糊他一身。
章明骁真想在这里操他,在阴雨绵绵的天气,废旧的大楼,积水的房屋,一张被人抛弃的桌子和一个落单的美人,适合做一场黏腻的,发泄的爱。
章明骁不打算哄温长迢,他喜欢温长迢哭,无论温长迢现在多么悲伤,他都觉得他绝艳清丽,值得欣赏。
但这次哭得时间太长,章明骁怕自己鞋泡烂了,哄了几句不要哭,温长迢还在哭,于是他拿手帕堵住了温长迢的嘴,背着他离开这阴冷潮湿的地方。
回了家,章明骁拿退烧药给温长迢吃了,再脱掉温长迢身上的湿衣服,他之前画的花瓣还隐隐可见,温长迢大概这一个星期都没洗澡,果然是个脏脏的小流氓。
把人洗干净送进被窝,章明骁坐在床上看了好一会儿,温长迢除了偶尔叫几句旭哥,就是哼唧唧的哭声。章明骁十分看不起地骂了几句丢人现眼,等人翻过身来,梨花带雨的模样让他把话咽进去,拄着下巴看个不停。
很不道德,很不合理地,章明骁看硬了。
啊,真是变态。章明骁看着灰色运动裤支起的帐篷,有些无奈地往后仰。
温长迢这时已经不哭了,好像睡熟了,章明骁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烧也退下去了。章明骁正要躺下去,温长迢的手滑到了他的裆部,握住了那勃起的性器,迷迷糊糊睁眼,说:“旭哥……你鸟怎么比章明骁的还大?”
睡你妈睡。
章明骁拿掉温长迢的手臂,伸手探进温长迢的裤子里,紧紧捏着温长迢的大腿,温长迢痛醒了,皱着眉看向章明骁。
“睁眼好好看看,再好好摸摸,”章明骁又拉起温长迢的手放到他性器上,死死摁在上面,不满地说,“是章明骁的鸡巴比之前大了,我是章明骁,不是丢了你不要你的方林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