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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美菊不去肏馋上一个挥镰刀农民的屁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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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色香味美的黄焖鸡米饭,永垂不朽于人类的肚肠。

可是张三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可能是他对自家的鸡仔太有感情。

从小到大,张三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登上“京城达人秀”的舞台,为听众唱上一段戏。可学戏要有学戏的本钱,他长得粗犷演不了旦角,胳膊腿硬打不了弯曲,武生又要从小练起,交不起拜师钱的他,只有面朝黄土锄大地的命。

每次他与爹娘邻居奢谈梦想,回应他的都只有不屑的嘲笑。可他至今仍把梦想深藏在心底,全是因为他有一个唯一的戏迷。

没错,就是他的鸡。他给它取名叫“嘹官儿”,嘹亮的嘹。初晨时分,只要它一开嗓,全村的人都爬起来听——这是张三可望而不可得的关注。

有一天早晨,他在喂鸡,偶尔学着嘹官儿的样,也开嗓唱了一句。没想到嘹官儿一下就精神了,鸡冠抖擞,昂起了鸡头听得专注。张三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从此天不亮就爬起来,一个人躲在鸡窝边唱戏。嘹官儿就是他的听众,嘹官儿就是他逐梦路上的陪伴——可是现在,有人要宰了他的嘹官儿剁成鸡排!

是他母亲下的手。烹制黄焖鸡的要义,就是以最新鲜肥美的鸡腿肉为材。张三家离“故人庄”很近,嘹官儿被母亲随手卖给了男-妓馆,一刻都不曾犹豫——这是名副其实,真“他娘”的要了他的命!

张三十万火急地赶来,幸好嘹官儿的脖子还没断。可娘亲已经收了卖鸡的钱,说什么也不肯加倍吐还回来。他只好顶替嘹官儿在这里打工,偿还卖鸡的债,在他还清债务之前,嘹官儿作为人质——啊不是、是“鸡质”,被暂且扣留在男馆鸡舍,以防张三逃跑抵赖。

于是乎,张三含着泪,一屁股坐到了世子腿上“受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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